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出意外你的房贷可以用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 》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 委托贷款 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 还款协议 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法律客观: 《济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借款人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四)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五)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