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翻建房屋审批流程? |
释义 | 政策1、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就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规划批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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