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什么标准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才立案 |
释义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主旨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损害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一罪行不仅侵犯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也扰乱了财会活动秩序,危及整个经济市场的结构安全和秩序稳定。此外,除了财务会计报告,其他重要信息的不披露也构成该罪的客体要件。 法律分析 一、什么标准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才立案 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客体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又侵犯了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扰乱了正常的财会活动秩序,由此导致的社会公众对经济市场赖以维系的运作机制的信赖基础缺失,从而危及整个经济市场的结构安全和秩序稳定,其最终侵犯的仍然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本罪犯罪行为的最大社会危害性所在。 而且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中除了公司、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还包括依法应当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的公司、企业的其他重大信息。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不应仅仅是国家对公司和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结语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为,公司或企业在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故意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一罪行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本罪的客体不仅包括财务会计报告,还包括其他重要信息的披露。因此,该罪行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体现在对经济市场的结构安全和秩序稳定的威胁,也体现在对国家信息披露制度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章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存储于境内个人信息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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