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双方都需要到场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一般是需要双方都到场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起诉离婚的,一般也需共同出庭,如果拒不出庭,也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对于原告不出庭,法院可视为撤诉,对于被告不出庭,则可以缺席判决。 一、债权人可以不出庭吗?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不出庭。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则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撤诉要被告到场吗 原告撤诉是否要被告到场,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需要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由本人亲自出庭解决。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决定。如果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如果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三、合同纠纷被告不出庭能否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所以合同纠纷被告不出庭是可以缺席判决的: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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