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一般指的是如果是有扰乱机关或者是相关团体的公共场所秩序还有扰乱企业事业的工作单位,让这些企业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或者有一些比较严重性的扰乱行为的话,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是违反法律携带了一些违禁物品,或者是存放了一些枪支的弹药或者是违禁品,还有如果是违法的生产或者进行非法的销售的还有违反了船渡口的其他安全规定,并且是没有任何改正的行为的话,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殴打他人或者非法的限制了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在某种场所抢了别人的私人物品或者是财物,或者对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或者是对家人进行殴打或者是虐待行为的话,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侵犯公共财务的行为:偷窃或者是骗取他人的私人财务,敲诈并且勒索或者是故意损坏公共场所的财物的话,通过相关的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进行了吸食或者注射违禁品的,窝藏贼赃,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拐骗但是并不够证据证明刑事处罚的,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