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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记名公司债券如何转让?
释义
    1、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持有无记名债券的人即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但这种交付必须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风险提示:1、公司债券的转让本质上是发生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债权转让行为,并且不会因为发生转让行为后效力减弱或丢失,即转让后只是进行了债权人的变化,对债务人与债务不会造成影响。2、为了加强国家对证券交易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合法的交易活动,以防止欺诈行为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无记名债券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
    无记名股票如何转让
    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其方式依一般无记名有价证券转让的规则,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公司债券如何转让?
    公司债券的转让,因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而有所不同。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要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风险提示:公司债券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公司债券的转让本质上是发生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债权转让行为,并且不会因为发生转让行为后效力减弱或丢失,即转让后只是进行了债权人的变化,对债务人与债务不会造成影响。
    无记名股票怎样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但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否则应属非法交易。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风险提示: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无记名股票因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只要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对方就成为持股人,转让行为即告成立。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可按票面价进行,也可按发行价或市价进行,主要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商定。《公司法》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在现代证券市场上,这种转让一般是通过证券商(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发出指令,由电脑系统撮合成交的。无须持股人与受让人见面,转让效率比记名股票显然要高。
    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无记名股票因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只要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对方就成为持股人,转让行为即告成立。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可按票面价进行,也可按发行价或市价进行,主要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商定。《公司法》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在现代证券市场上,这种转让一般是通过证券商(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发出指令,由电脑系统撮合成交的。无须持股人与受让人见面,转让效率比记名股票显然要高。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按照本文的内容进行仔细了解,在实际中进行无记名股转让的时候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对于转让双方都是重要的常识,才能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风险提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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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