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