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没有出资加名字有效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产加名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几种不同情况。房产加名可以避免在夫妻间产生纠纷,但需要注意不同情况下加名所需承担的成本。另外,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无法加名,可以签订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即使房产没有加名,对方也不能撤销和反悔。 法律分析 一个人将房产登记在另一个人名下,属于赠与行为,接受赠与的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完成赠与行为后,赠与的财产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将房产加名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房产加名实践中还出现两个问题,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有什么区别,从产权的角度来讲,只要加了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和婚前婚后加名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婚前和婚后加名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婚后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免收契税。房产存在贷款无法加名该怎么办,可以由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将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并办理公证,经过公证即使房产没有加名,对方也不能撤销和反悔。 二、买房登记时几种不同的情形: (一)买房的时候,以双方名字购买,最终房屋登记两人名字。 虽然这个不是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但它也是很多夫妻为了避免这方面的矛盾会采取的措施,所以这情形有必要进行说明:如果是男女双方出资份额“共同共有”,那么房屋自然是共有的; 如果仅为男方出资,房产证写了两人名字合同也写明两人共同共有,那么房子依然属于共有,这种情况下份额不会受出资比例影响。 但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夫妻姓名,那么可能有两种结果: 1、是房屋属于男方,与女方无关; 2、是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共有、但父母的出资款属于对男方的赠与,一旦要分割需先扣除这一部分。 (二)男方把已有的房屋,加上女方名字。 无论出资情况如何,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产都属于双方共有。 (三)总的来说可以归为以下五点: 1、出资比例很关键,但房产证上的份额比例才是决定因素 2、无论结婚前后,男方用自己的钱买房;只要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所房子份额就是两人共有的。 3、男方拿到房产证后加上女方名字,房屋份额为共有。 4、男方父母出资,存在的情形多样,一旦离婚争议难以避免,最好提前约定好份额。 5、上文列举的情况皆为父母出资是赠与的情形,如果是借款,夫妻双方借款买房,那房屋自然是共有。 结语 房产加名非常必要,可以避免夫妻间的矛盾,同时也可以提高房产的保值增值。在实践中,要注意房产加名和婚前加名的区别,以及男方出资和父母出资的情况。房产证上的份额比例才是决定因素,出资比例虽然重要,但不如份额比例影响深远。如果房屋存在贷款,可以由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将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并办理公证,以避免将来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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