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办理离婚时,当事人只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话,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就需要进行以下的步骤。 一、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表明个人信息,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二、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结婚证失丢并确定找不到,可以再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除了以上的办法,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结婚证丢失,而另一方拒绝配合补办结婚证,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携带好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开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