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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冻结执行是否终结?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冻结期限不超过6个月,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1年,不动产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不超过2年。
    法律分析
    会解除冻结的,查封是有期限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拓展延伸
    冻结执行解除后,执行程序是否继续?
    冻结执行解除后,执行程序通常会继续进行。解除冻结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的终结,而是解除了对财产的限制。一旦冻结执行解除,执行程序将根据原先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继续进行,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解除冻结执行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追求执行程序,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或实现其他救济措施。因此,解除冻结执行只是解除了对财产的限制,执行程序仍将按照法律规定继续进行,直至达到执行的最终目的。
    结语
    冻结执行解除后,执行程序仍将继续进行,保障债权人权益。解除冻结并不终结执行,只是解除对财产的限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执行程序将按法律规定继续,直至达到最终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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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4: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