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监守自盗构成的犯罪,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监守自盗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当其钱款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未果; 2、如果监守自盗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当其钱款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即构成贪污罪。 监守自盗量刑标准为: 1、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