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长期以来,我们党依靠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重要思想武器,不断纠正自身不足,战胜各种消极影响,始终保持了先进纯洁的健康肌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目标,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的号召力和战斗力,就需要每个党员都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正己正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