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吗 |
释义 | 有限公司并不是必须要设置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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