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换单位了工作年限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能够认定工龄:被正式录取人员原在公有制单位受聘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须经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业,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限定按时足量交纳社会保险,遵纪守法,其聘用时间可与录取后工作时间合并计量为持续工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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