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的地下室分为两种,如果是开发商负责建造的,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该有业委会或者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另一种情况属于国家建造的民防工程,那么这些地下室就由各区县的民防办负责管理,可以向该部门反映。 不过无论是那种情况,在地下室群租肯定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都没有办法逃生,这些问题向民防办进行反映,他们对辖区内所有的地下室都享有监督、指导使用的责任,他们也设有相应的安全监察部门。 有啊,民防办对辖区内的地下室负有监管职责,尤其是群组这种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地下室,他们有职责进行监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