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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自住房出售政策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北京自住房买卖政策
    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
    2,如果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断等,肯定是不允许的。
    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规定显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二、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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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