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
释义 | 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因司法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在押人员脱逃的; 2、造成在押人员脱逃3人次以上的; 3、造成在押人员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有关人员或继续犯罪的; 4、使在押人员脱逃后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渎职犯罪有哪些主要类型 渎职犯罪的类型有: 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比如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 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比如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比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 三、执行判决失职罪会判得重吗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得重。执行判决失职罪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