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无义务回答检察官的问题,但有权拒绝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拒绝作证,不得强迫其作证。但如果被告人自愿回答检察官的问题,则其回答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受拘禁或者监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被告人有权拒绝作证,但可以自愿作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任何证人不得拒绝回答法庭或者检察机关的问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