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按照国家网约车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开展经营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合理确定营运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确需动态调整营运价格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公布调价规则,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二)建立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审查制度,不得向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营运服务信息对接;(三)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四)保证线上约定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五)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营运;(六)不得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危害社会稳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风险提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法律责任: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