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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母亲没带好孩子能有抚养权吗
释义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当以2周岁以上与母亲共同生活为基础,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传染病,不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父亲可以要求其继续生活2周岁以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活条件较好。年满十周岁的实际情况,尊重儿童的意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抚养子女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未能履行其赡养义务或虐待行为,或与儿童生活在一起,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一、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有哪些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有: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因其他原因进行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孩子已满十岁还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没有规定一定是孩子满10周岁才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当事人随时可以在离婚后,和孩子母亲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随时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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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