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不建议办理公积金对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冲费用高:公积金对冲是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和手续费用的,这些费用可能会降低您最终的收益。 2、风险较大:公积金对冲需要您借贷并购买房产等资产,而这些操作均存在风险。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未来利率的变化可能会对您带来很大的风险。 3、可能影响后续贷款:如果您通过公积金对冲购买了房产等资产,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银行会将其作为您的负债计入贷款额度中。这可能会对您后续的贷款额度产生限制。 积金对冲有利的一面,详情如下: 1、如果经济情况不好,那么选择公积金对冲的好处是会让经济压力变小; 2、选择公积金对冲,是用公积金直接还贷,而这样做的好处是借款人可以把自己的工资存起来做理财,产生收益。 综上所示,建议在办理公积金对冲前仔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