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必须撤诉么 |
释义 | 法院出具调解书后,不需要撤诉。 签了法院的调解书后,即发生了法律效力,是不需要撤诉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如下: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原告申请撤诉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他人撤诉。 2、申请撤诉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撤诉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4、允许撤诉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来说,对于合法自愿的撤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是对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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