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一方名字,另一方是否拥有权益?
释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一方或子女的名字,离婚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子女的名字,则夫妻一方与子女成为共同所有人。夫妻共同财产可按规定分割,而属于子女的部分则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协商处理,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属于婚后购买的房屋的话,那么不管是一方的姓名,还是两方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屋的话,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具体的,处理方式。以上就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明子女的名字,该房产归子女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5: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