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六大专项扣除的项目 1、子女的教育; 2、赡养老人; 3、继续教育; 4、大病医疗; 5、租房租金; 6、买房贷款利息; 二、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扣多少 1、子女教育部分: (1)、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 (2)、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教育都算)和学前教育(年满三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幼儿园等)的纳税人可以扣除; (3)、扣除可以选择父母分部扣50%,也可以选择乙方扣100%; 2、赡养老人部分: (1)、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 (2)、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子女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可以扣除; (3)、每个月2000元可以根据子女协商后均摊或者按照赡养人约定分摊; 3、继续教育部分: (1)、每个月400元的标准; (2)、在中国境内,介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扣除; (3)、学历教育每个月扣除400元,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扣除3600元; 4、大病医疗部分: (1)、每年最多80000元;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扣除; (3)、纳税人发生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的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乙方扣除; 5、租房租金部分: (1)、每月800-1500元的标准; (2)、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这个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是租房子住的可以享受扣除; (3)、住房租金由谁签订租赁合同一方扣除; 6、住房贷款利息部分: (1)、每月扣除标准1000元; (2)、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公积金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用来扣除; (3)、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