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的,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主刑是处罚犯罪的基本 刑罚 ,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使用。这意味着对一项罪行只能使用一个主刑。附加刑包括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和 驱逐出境 。附加刑是处罚犯罪的从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对一项罪行甚至可以附加使用数个附加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