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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释义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一、转让合同20年可以续吗
    可以。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期限有什么要求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
    三、法定合同包括哪些
    法定合同包括如下:所有担保、抵押、质押、存款、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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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