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要求:一、驾驶车辆时速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给予驾驶人员警告提醒,不需要罚款扣分。二、驾驶车辆时速超过规定时速10%-20%的,处以罚款50元。三、驾驶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时速超过规定时速20%-50%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四、驾驶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时速超过规定时速20%-50%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五、驾驶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时速超过规定时速50%及以上的,处以罚款500-2000元,驾驶证扣6分。六、驾驶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时速超过规定时速50%及以上的,处以罚款500-2000元,驾驶证扣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