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影响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时,劳动者可选择是否续签,若不续签需根据原因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是指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雇员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保护。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员在合同终止后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此外,雇员还有权获得劳动合同解除的合理原因,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雇主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未结工资、年假等,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确保雇员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是维护雇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员在合同终止后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同时,雇员还享有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雇主应履行相应义务,确保支付未结工资、年假等,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维护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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