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有区别吗 |
释义 |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有区别。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协议。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 一、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呢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二、买卖合同卖方的义务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三、银行借款合同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的处理: 1、去当时的贷款银行,要求贷款合同复印件,要求银行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到当时办理抵押公证的公证处,需要一份贷款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贷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类型和金额的货币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同类型和金额的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收到货币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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