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程序:1、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2、拆迁实施方案。3、房屋拆迁许可证。4、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7、拒绝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拆迁期限(1年+6个月)九、拆迁结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