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委十项承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时间,简化会议形式,缩小会议规模,提倡简约办会,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严格公文审批把关,严控公文数量和篇幅,提高公文水平和质量。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超标准配备车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考察;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杜绝奢靡之风。 四、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高效的信访干部队伍。 五、坚持开拓创新。深刻认识当前信访形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新机制,当好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六、主动服务群众。开展领导接访及直通车活动,通过组织领导接访、下访、探访、约访等方式倾听民声,畅通民意;加强市信访大厅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网上、电话、短信信访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民生突出问题。 七、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研,破解制约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听取信访群众意见,提出相关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八、公开信访信息。加强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将全市信访部门的公开电话、接访地址、领导接访时间、电子邮箱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九、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的法律定位,协调好信访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救济途径的关系,支持政法部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规定,健全和完善信访事项听证、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不收送礼金礼品、不利用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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