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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什么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释义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可分为哪四类?
    突发事件
    1、什么是突发事件?
    答: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自然灾害分几级?
    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共事件分几级?
    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有谁确定?
    答: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5、我国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6、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问题所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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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