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在济南公租房如何申请? |
释义 | ⑴领表 申请人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居住不满1年,到户籍地申请办理,居住地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⑵填表、准备材料 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⑶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入认定,材料齐全且审核合格的由街道办送至区(含市南部山区)民政部门。 ⑷核准 经核准,符合低收入认定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含市南部山区)民政部门负责对《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核准确认。 经济状况核对无问题且材料齐全的,核准时限自街道办事处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经济状况核对有问题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落实无异议后20个工作日予以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至申请之日,在本市连续缴存养老、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 (三)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四)申请家庭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 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弓l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除上述条件外,单身人员需年满30周岁。 申请家庭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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