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祖母是再婚的直系血亲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主要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儿子从小住在祖母家四年,户籍出生在祖母家,现在祖母家的房子搬迁了,他有搬迁的好处吗?因为他成年后没有在祖母家住一年 孩子户口能随爷爷奶奶,比如说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如果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各自属于独立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请问,姥姥是直系亲属吗 法律分析:姥姥姥爷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你好,再婚外省需要回当地政府开证明吗? 再婚不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再婚手续与初婚手续相同,只不过再婚的,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交离婚证证明其无配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你好,再婚外省需要回当地政府开证明吗? 再婚不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再婚手续与初婚手续相同,只不过再婚的,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交离婚证证明其无配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男人的祖母和女人的祖父是兄弟姐妹,女人和男人是几代近亲?你能结婚吗? 法律分析:上述情况可以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所谓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父系与母系)。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更上级的直接亲属,还有自己所生的和更下一级的直接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共同血缘的非直系血亲的其它亲属。如上所述,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上已经允许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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