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重大安全应该有哪些方面? |
释义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包括冲击地压、自然发火、禁止使用设备、缺乏双回路供电系统以及违反安全设计规定。法律客观上规定了标准的种类,包括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法律分析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如下: 1、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2、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4、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5、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法律客观: 《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拓展延伸 安全风险的全面评估及管理 安全风险的全面评估及管理是一项关键任务,旨在确保组织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将综合考虑各种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因素,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通过详细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我们能够识别出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这包括建立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培训员工意识和技能、定期进行演练和测试、建立紧急响应机制等。通过全面评估和管理安全风险,我们能够保护组织的资产、员工和声誉,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可信度,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结语 安全风险的全面评估及管理是确保组织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通过综合考虑各种潜在威胁和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我们能够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建立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培训员工意识和技能、定期演练和测试以及建立紧急响应机制等,能够保护组织的资产、员工和声誉,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可信度,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煤矿企业同意,报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在煤矿矿区范围内需要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与煤矿企业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四条 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 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煤炭产品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分等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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