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负有还债义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所以没有钱还债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 如果债务人没钱还债的,则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分期还债;如果分期也没有钱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扣债务。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财产可执行了再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