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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哪些人
释义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投保人享有法定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保险人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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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