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模待遇新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待遇包括4项: 1、即发给1万元奖金; 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 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 全国劳动模范待遇 1、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 2、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 3、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 4、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40元。 5、满60周岁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市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条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春节慰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走访慰问、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补助、荣誉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分级负责、“一卡化”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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