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赠予房产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1、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2、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与此同时,任意撤销权同样受到法律的限制。能够被撤销的赠与合同必须没有办理公证,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没有涉及到道德义务。双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第二个过程,已经办理了房产的移转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就不能根据上述的规定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