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欠缺的内容应考虑当事人真意。如有争议,可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法官也可推定当事人意图补充合同内容。若仍无法确定,需按合同法进行补充。 法律分析 1、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内容,并应当优先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意图,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来补充缺失的合同内容。 2、在当事人对合同其他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惯例来确定。如仍无法确定,则应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补充。 3、若合同的其他内容仍无法确定,应根据合同法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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