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当事人和盖章主体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订立合同;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明确地说明合同的当事人的身份;或者协商一致后,直接在合同上变更,加盖合同当事人的印章,删除原印章。 一、合同没到时间可以变更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时间不及时,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一方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发生变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就不能根据合同的客观情况订立合同。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二、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及需要的条件是那些 订立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条件: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7、合同的订立应经过一定的程序或方式; 8、订立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9、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三、民法典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根据民法典对于合同订立要件上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是没有强制规定的,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因此订立合同所采取的形式是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来进行选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