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双方不是必须进行盖章。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确认方式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未盖章但已经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且接受对方履行的,合同依然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