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网络涉黄一般判刑如下: 1、如果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传播色情如果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如果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