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如果该申请被驳回,被告人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呢?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司法实践,被告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确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可以保证到庭受审的财产或者人身担保;(二)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年迈体弱,确有取保候审必要;(三)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确有取保候审必要;(四)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有较大的异议,需要取保候审进行辩护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法规定,而又有取保候审必要的,应当准许取保候审;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或者没有取保候审必要的,应当驳回其申请。” 3. 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提供了新的担保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如果被告人已经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且没有提供新的担保条件,那么很可能会被拒绝。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如果申请被驳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次申请,但是多次申请不提供新的担保条件可能会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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