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保证期间保证责任免除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超过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未在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超过保证期间,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会免除。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根据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中止、中断和延长都不会发生。根据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