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如未约定,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起6个月。债权人可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应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应为主债务履行之日起的6个月内。若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