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再婚需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张合影照片,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条件包括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无配偶、自愿结婚、提交3张合影照片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以及当事人双方提供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为:(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则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