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只有交强险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的处理办法: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就将由机动车车主承担。不交交强险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不足的赔偿部分,依照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一、电瓶车撞小车赔偿标准 需要根据实际的责任进行赔偿,不是说汽车就一定要赔偿电瓶车。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是这是属于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但并非所有的电瓶车都属于非机动车,如果电瓶车属于机动车(超标电动车),那么是需要按机动车处罚规定处理的。 由于机动车辆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你应赔付对方医药费,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分摊。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车上乘客受伤赔偿标准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 其次,车辆内的人员受伤,由车辆责任人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保障保险车辆遭遇车祸后,如果车内人员不幸受伤,也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减轻车主的理赔负担。 三、未交交强险可以进行保险理赔吗?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未交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仍可以进行保险理赔。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 3、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4、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这种赔偿方法,在全中国都是统一的,得到了全国人民,全国法院的一至认可。 5、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 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方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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