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公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公民用手机拍摄执法机关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有权进行以各种方式监督包括录像,而且,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疑,曝光,以让社会大众知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律,但是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律,公民强有力的监督才是最重要的手段。录像就是一种监督手段。在其他情况下,录音录像如果能证明来源合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来说所谓合法,一是指利用公共场所的监控,二是自己录音录像但经过对方同意。所以,你可以合法录音录像,但必须对方单位同意,而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的录音录像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并且由于政法部门有涉密工作或不适宜公开的资料,如果不小心你偷录了,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