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知识产权保护是法律对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的所有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字、科学、艺术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以及地理标志等对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智能大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智能大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采用多种方式,例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